2006年12月2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二版:房车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2006市场起伏多变 维权喜忧参半
2006年我省房车市场维权典型案例回顾
本报记者 朱立宪 实习生 温树茂

  又到年关,2006年我省的房产、汽车市场可谓喜忧参半。喜的是:房产新政不断出台,政府抑制房价的决心坚定;车市新车频出,降价已成潮流。忧的是:房商、车商良莠不齐,消费者维权意识虽有所加强,但维权之路依旧艰难。
  本栏目从一年来我省在房车市场发生的消费者维权案例中,各精选5个案例,供广大读者细细品味。

  房产维权5大案例

  案例一 毛竹代替钢筋 垃圾混作沙浆
  今年5月8日,杭州“人和家园”小区的业主在装修时砸开卫生间的墙体过梁,吃惊地发现过梁上原本应有的螺纹钢筋竟然是两根毛竹片,而原本要用混凝土浇筑的地板下全是建筑垃圾,水泥地面用手就可以抠开。业主维权小组与开发商多次交涉。此事经媒体披露后,省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。
  点评  毛竹片与钢筋在材质上有着天壤之别,在价值上也有很大差距。开发商这种不顾他人生命安全的趋利行为,让人瞠目结舌。

  案例二  集体诉讼维权 判决业主获赔
  宁波华泰星城小区按规划许可证规定,总建筑面积应为111950平方米,容积率为1.4,建筑密度29%,绿化率33%。但建成交付后,业主发现小区实际总建筑面积超建2万余平方米,容积率变成1.73,远远大于1.4,小区绿地面积严重缩水。该小区447名业主为此状告开发商商品房销售侵权,向其索赔5000万。今年6月16日,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全体业主获赔475万余元。
  点评  绿化缩水是房产市场经常发生的侵权行为。消费者买房已是咬紧牙关,无良房商却仍要赚取高额利润,消费者只有依法维权才是出路。

  案例三  挪用公共车位 业主维权胜诉
  因开发商把小区约2000平方米的公共用地挪为他用,建了菜场的停车场,造成业主们的车无处停放,宁波北仑区四方家园小区19位业主将开发商诉上了法庭。今年1月6日,宁波北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:四方家园一号楼2000平方米的地块使用权归四方家园业主共有,房产公司必须拆除在该地块周围建造的围墙,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。
  点评  住宅小区内无约定的公共场地和设施属全体业主共有.这是法律的规定。但有些开发商唯利是图将其挪做他用,殊不知,到手的不当利益还是要吐出来的。

  案例四  陵园紧挨家园 业主维权曲折
  杭州市萧山区南岸花城的业主发现,小区围墙外突然出现了一个 “杨岐山三江生态陵园”。于是业主们自发成立了维权小组,请求有关部门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的精神,重新规划和制定杨岐山坟墓的迁址复葬方案。今年1月16日,维权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,三江陵园将予搬迁,但已迁入的26座散坟依旧困扰着业主。
  点评 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消费者越来越注重住宅的周边环境,本案中陵园与家园相邻,是谁都无法接受的。

  案例五  广告与实际不符 消费者集体维权
  购房前的宣传和楼书上精美的效果图与现实大相径庭,宁波同方·杰座的100多个业主走上集体维权之路。同方·杰座楼盘的开发商在与业主们签定购房合同后,又在原合同上附加了一份补充协议,所有业主在拿回合同后才知道房子延期交付,且实际规划与事先宣传有出入。所有业主均认为开发商违约,工商部门认为合同不规范有争议。
  点评  买房是一项复杂的购销活动,买卖双方的专业知识和财力差别很大,精美的楼书,诱人的承诺都可能是“陷阱”。本案告诫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看清资料,签好合同。

  购车维权5大案例

  案例一  吉利拉着奔驰 车主无奈维权
  今年9月13日,戚先生驾驶新买才一个月的奔驰ML350在京丽温高速上快速行驶时,前面整个车身突然下沉。事后戚先生要求奔驰浙江代理商及奔驰中国总部退车,但奔驰公司只修不退,并且否认中国的任何检测和任何检测结果。为此,戚先生一气之下买来吉利车拉着奔驰车开始无奈的维权之路。
  点评  奔驰公司对待问题车的牛气已经不是第一次了,霸王条款逼着消费者作出无奈之举。国家应尽快出台车的三包条例,打打这些公司的牛气。

  案例二  法拉利是旧车 汽车商穷扯皮
  今年9月8日,东阳吴女士在宁波车展上花375万元购买了一部法拉利F612,第二天发现发动机和引擎盖之间的金属条有明显敲击过的痕迹,车身上下有20多处“伤痕”,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,当地的一家维修厂的技师告诉她,这车子起码开了1万公里。9月10日,吴女士向杭州经销商提出退车,但经销商却答复只愿检修而不愿退车。法拉利中国总部则表示不方便介入经销商和车主之间的纠纷。
  点评  作为一件商品的汽车,包括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,消费者买车时应看清外观。而经销商如以旧充新,涉嫌商业欺诈。

  案例三  宾利得了怪病 高价买个烦恼
  台州刘先生今年花360万买回来的宾利车开了一个多月就染上怪病:正常行驶过程中车身会剧烈震抖。为此,刘先生向经销商及宾利中国总部反映情况并要求退车,经销商检查后只同意维修。刘先生的车行驶到4000公里时,前后已经修理过6次,可故障依旧。无奈的刘先生提出换车,但车商只同意继续对车子进行检修。在责任问题上,车商们互相推委,让刘先生非常烦恼。
  点评  买高档车是为了高享受,刘先生花了高价却买来了无穷的烦恼。我们期待刘先生的维权之路能够顺利。

  案例四  原价买来旧车 商家称潜规则
  慈溪唐先生今年刚买3个月不到的车,行驶了2500公里后倒车齿轮就缺了牙。经了解该车的生产日期是在2004年11月,最后一次检查记录是在2005年8月7日。至此,唐先生才发现这辆汽车是辆“试驾车”。唐先生认为,经销商隐瞒实情向他销售“试驾车”。而经销商则表示,同意把车子从仓库中开出来让他人试驾,这是汽车销售的潜规则。唐先生很是恼火,决定通过相关途径维权。
  点评   “试驾车”属特价车,这是每个车商都知道行业规则,在售车时应该明示。本案提醒消费者,选车时一定要查清出厂日期。

  案例五  保时捷他国版 消费者特郁闷
  今年,余先生在义乌与经销商签订了一份购车合同,合同约定,余先生购买豪华版保时捷一辆,总价90万元,同时对配置做了详细约定。提车后余先生发现配置不符,是美规版的车,不能保修。余先生要求退车,经销商却称,其签订合同时未明确要买中规版,不能退车。余先生在与上海销售商协调时发现,总公司并没有该车销售记录,是分公司擅自进的货。十分郁闷的余先生决定通过法律维权。
  点评  进口车有外国版和中国版之分,有些外国版的车不适合在中国使用,但经销商为什么还要把它进口到中国来呢?看来国家应出台相应的强制性规定。